《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讲解了各部门在保障企业生产活动安全方面所需履行的具体职责,涵盖了长远规划和具体工作安排等多方面的规定。本文件明确了在制订长远发展规划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及劳动条件改善项目纳入计划,并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对于需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在进行计划编排的时候要优先保证资金到位。生产、计划部门要协同生产技术部门完成如生产(工艺)事故等方面的调查统计以及上报,并加入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中来。还特别指出,在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文件的编制或修订时,必须考虑到安全生产要求;生产革新或改造工程也务必解决现存的安全隐患。对于生产环节中的异常和紧急情况,则要第一时间作出恰当处理而非盲目指挥,从而防止意外发生。
《生产、计划部门安全职责》适用于各个行业领域中涉及生产和计划的组织和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类企业,任何存在生产设备运作并且有着相应生产与计划管理部门的地方皆可适用。它为这些机构的管理层面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准则,使得企业在进行生产布局和计划调整时能更好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预防各类潜在危险的发生并促进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状况的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