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讲解了企业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的必要性和实施方法,通过提前干预确保安全生产。为达到避免事故早发现和早治理目的,制度明确了隐患排查的责任分工,具体成立了厂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以对安全隐患全责负责,并详细描述安全检查任务是发现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等。对于不同形式内容的安全检查也有明确规定,日常自查及管理人员巡检、专业领域每年至少两次检查涉及化学品到运输车辆等方面、季节性检查根据不同时间的重点问题进行如防火与防爆等、综合性的从高层到底层分级定期进行的思想纪律等方面的核查。隐患的排查治理包括分析制定具体措施、责任人确定等内容。特别提及了对严重安全隐患项目的下达通知书流程,以及对整改期限未达标的处理方法、重大隐患暂时不可整改应有应急防范举措并限期解决甚至可能停产。还规定了各类隐患及其整治状况需记录在册并向安全部门报备,且鼓励员工参与报告异常情况予以奖励。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需要严格安全管理流程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的企业或者机构,特别是存在多种安全隐患风险的制造型企业、加工工厂或化工企业等领域。这些环境中潜在着诸如电气、机械运作故障、化学品泄漏等多类威胁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及财产安全的因素。制度有助于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的事故隐患排查机制,使各层次管理人员及一线操作人员均能按要求执行定期自查与互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活动在安全规范下顺利进行,进而实现全员共同参与到预防事故发生这一目标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