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安员管理办法》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设立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以增强现场安全监管。办法明确该职务由工会负责配备,重点岗位至少按协作队伍总人数5%的比例设置群安员,确保无死角、全天候的监管覆盖面。文件指出群安员需具备强烈的职业道德、丰富经验和良好的协调能力,并规定其核心任务包括:履行安全监督职能、执行安全管理规定、纠正违章作业和报告重大隐患等八项权力。在奖罚制度方面,群安员根据表现获得不同标准的津贴与奖励;若因工作失职发生安全事故则会受到处罚甚至解聘。此外还详细规定了岗前及定期培训的要求和培训内容,涵盖危险源识别、操作技能、防护知识等多个方面。强调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来规范管理并激励工作积极性,以此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稳定。
《群安员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一线生产和安全管理的组织与人员。包括中国中铁集团下属各级公司的项目管理部门、协作队伍和班组以及具体参与施工生产的民工群体等,在这些范围内的机构和人员可以通过公开招聘、推选或拟定等方式担任群安员角色,共同推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维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层级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管理措施。这一规定有助于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升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