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讲解了企业如何依据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进行分类管理与信用评定的方法和流程。文档规定了一到四级的分级方式,将未达标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为四级并明确发布主体及周期。文件突出强化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分级分类的动态管理措施,即一级的巩固、二级的促进、三级的激励以及对四级的严控机制,并且对于安全生产承诺未履行或者应该承诺却未做的企业给予降低一个级别的处罚措施,对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被列入黑名单的经营单位则取销相应的安全诚信等级且向公众公布。文中还指出,针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业采取更严格的监督策略:纳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每年监督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黑名单内生产经营单位可能面临停产整顿或依法依规取缔关闭,并强调相关部门在这些单位整顿期间的执法检查要求,防止事故发生。
《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具有生产和经营性质的企事业单位,在各行业中尤其是涉及危险性较高、安全生产问题较为突出的企业,如化工制造、矿产开采、建筑施工等。通过该制度,可以促使行业内形成良好竞争秩序,鼓励各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以达到更高的安全生产标准;也为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一个有效的判断标准,以便他们评估合作对象的安全管理能力和责任承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