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革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讲解了皮革厂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具体规定与措施。制度明确了由厂领导和各车间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班组负责整体安全管理、制定劳动保护计划以及事故处理。该文件详细列出了生产一线操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设备检查等要求,并且对于新职工及转岗工人强调了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的必要性,以此确保员工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的危险因素及应急措施。文中指出劳保用品依据员工实际岗位发放并有明确规定使用监督;在日常行为规范中禁止不良着装和精神状态不佳的情况下进入工作场地,在特定区域严禁吸烟等易致火灾的行为以保障安全环境。此外,《管理制度》还针对不同生产工序提出具体的安全生产细则,如剔除杂物以防损伤设备或人身伤害、正确启动打角机确保安全运行以及打毛过程中的防护要点。为防止压花时出现手部挤压事故和避免磨皮过程中误伤发生,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和技术要求。针对高温、高压设备则强调不得随意碰撞且需控制正常压力范围,对压力容器及各类传动装置采取安装防护罩、定期巡查检测以杜绝因漏气或机械故障引起的不安全因素。同时文件提醒操作机动叉车要注意驾驶安全避免载物撞击风险。对于电气系统强调不能超负荷运转,并重视防潮电安全。门卫与值班工作人员负责做好访客管理与设施巡逻维护。
《皮革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皮革生产企业及其相关联的服务型企业,无论是从事制革原料加工还是成品制作环节的所有员工都需遵循这一管理制度中的规定,尤其适用于基层管理人员和直接参与生产的工人。它同样适用新建或者转型后的皮革生产类工厂用作建立自身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参考资料,指导如何在满足现代化安全生产标准的前提下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