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3-1 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要求》讲解了针对民工工资管理的多项具体措施和制度规范,以保障民工合法权益为核心目标。内容强调了健全组织机构和责任制度的重要性,明确了企业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确保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并杜绝恶意欠薪现象。该文件规定必须实行劳务用工公开告知,在施工现场显眼处设置“清欠民工工资和公开事项告知牌”。对于工程分包,则特别要求必须严格依据规定签订符合国家推荐标准的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关于民工工资支付的各项事宜,按期落实薪酬支付工作。同时,所有进场务工人员务必使用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并且按规定详实填写其中的相关内容。
《9.6.3-1 民工工资管理相关要求》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涉及到建筑施工领域的各类项目承包商、分包商、劳务公司及直接雇佣农民工的企业和单位。它不仅适用于指导这些实体建立健全的工资管理和监督机制,也作为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基础性法规文件。这份指南帮助各方在实际操作中遵循既定规章制度,确保工资发放过程公开透明,维护农民工群体的根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