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工作考核办法》讲解了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专职安全员的工作情况,提升其工作的积极性,并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这种方式来促使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持续改进和提高。文中指出该考核方法采用量化形式进行百分制评估,其中安委会主任负责考核部门负责人即安全科长的安全指标等六项考核内容。这些考核项目涵盖了从基础行为规范要求到专业技能、再到实践中的具体操作和责任履行。具体而言,在对安全指标考核中根据安全事故的发生与否及其等级扣分或得满分,而在行为规范部分,关注安全员对待岗位的态度以及是否严格遵循相关法规条例。业务知识上,强调了对本企业内部流程和技术细节熟悉度的考察。对于检查现场记录,这是权重最大的环节(40分),它包含每天必须多次巡视场地,确保机器设备运作正常且人员正确操作设备等多方面职责。当发现违章时应立即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汇报,如果处理不力或存在失职,则会扣除相应分数;在事故调查分析板块,规定必须迅速深入调查事故成因并提出改善措施。最后一部分其他事项主要涉及文档整理及上报等日常事务完成状况。另外,《办法》也明确指出奖励和惩处依据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来确定。
《安全科专职安全员工作考核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矿商贸行业中的企业和生产单位内部。此文件旨在帮助那些已经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并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者有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来进行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它为这类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用以衡量下属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人员的履职尽责程度。这对于希望规范内部安全制度建设和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的企业来说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