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讲解了针对驻地办对项目部与各工区开展的多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包括以定期、不定期及专项检查相互结合的模式,定期至少每月二次检查且将检查详情录入台帐中以准确记录项目的安全状况。当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时,该文件详述了整改的处理机制,如驻地办公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措施,并由责任人落实,同时通过书面沟通保证信息传达准确性并确保整改效果,在必要时候对未满足要求整改的情况采取重复整改程序并予以处罚的举措。文档还描述了项目部对于所辖范围内的安全监督要求及其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特定和非定期的安全检测,并指示所有层次的安全检查分为台帐资料与现场检查两部分,具体明确了不同检查内容的方向与重点。例如,台帐方面关注于生产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文件的妥善保管等;现场则侧重文明施工状况、设施设备防护状况以及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状况等方面,并强调隐患的及时消除与杜绝类似现象发生的教育工作。并且规定每次检查必须留下详细的书面记录保存在工作台帐或者监理日志之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整改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从事大型建设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它指导从驻地办到项目部再到各工区等层级的管理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如何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保障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有效施行。无论是在日常运营还是特殊情况应对上都为涉及到的人员提供了一个系统的检查及问题整改的方法框架,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