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讲解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依据,即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实施而依据相关规定所制定的方法。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内容、方式方法等多个方面的问题,明确了安全监督在整个电力生产安全管理中作为重要内容和有效手段的地位。文件强调通过系统的、有组织地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能够严格执行安全制度措施,预防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文中提到设定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整的监督体系为实现行为规范、促进工作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机制高效运作提供了可能,并特别指出应推广科学先进管理方式和技术。同时对内部外部以及不同级别间的安全生产监督关系进行梳理,包括监督体系内部上下级关系明确化,并提出要重视各部门如发电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的要求,确立监督范围及责任人。对于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其下属各部门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具体职责也逐一阐述,如监督检查法规政策、设备人身安全保障状况、整改措施落实、人员培训计划推进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电力建设和运营的企业单位及其员工。该文指导这些企业建立起从上至下的安全管理体系,使每一个层次都有相应的责任来维护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和财产利益不受损害,涵盖日常生产的每个环节,不论是经营还是基建项目,都确保在其范围内实行严密的安全监督机制。此外,它不仅对企业内部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对外还需遵守地方性法律规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以参照此办法建立健全符合自身特点的安全管理制度,从而减少各类事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