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安全职责》讲解了劳动人事部门在企业安全管理中承担的具体职责,涵盖八个方面的工作内容。该文件强调新入厂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考试合格才能被分配到二级单位。文中提到对所有新入厂人员的体检工作和对职业病普查及定期健康检查的责任所在。文中也指出对更换工作岗位的职工提供新岗位所需的安全教育及确保特殊工种工作人员资格审定的任务。对于安监人员,需按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配置以满足岗位定员需求。此外,维护职工合法休息权益与女职工合法权益也被提及,并将在职员工执行安全规定的状况纳入晋升评优考量范畴。文件还明确,签订临时用工合同时应包括相关的安全条款,同时有义务为安监部门提供所需的统计数据。
《劳动人事安全职责》适用于涉及制造业、化工等高危行业的大型工业企业和各类有组织机构的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通过落实文中的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有效贯彻执行,进而促进企业在安全环境下的平稳运行。该文件不仅对人力资源管理者具有指导作用,也是企业管理层规范内部安全管理流程的重要依据,可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性得到切实有效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