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讲解了工程在开工前需由工程部、设计所共同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解释,让相关人员认识到工程施工特点及各阶段安全施工需求,确保施工安全。本制度指出项目经理或安全负责人需要检查并核对现场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满足施工方案的具体要求,在不完善的条件下不允许作业展开,只有经过完善符合施工计划要求之后才可开展施工工作。同时,《制度》描述了在整个施工作业期间内班组长应按照既定的施工安全措施标准向操作人员全面阐述每个步骤所需注意的工序安全保障内容,并强调每位操作者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如何安全地执行工作。此外,明确了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是必要的,必须包含签署流程以及注明交底日期且存档以便审查;交底过程须接受来自公司内部的监督并且对于出现的任何安全隐患问题要迅速采取行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后强调了交底不应仅流于形式,应结合行业规程与安全规范制定有针对性且可操作性强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保证安全措施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始终。
《建筑企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适用于中国境内的所有涉及建筑行业的施工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范畴中的施工单位及其下属各部门如项目经理部、班组以及一线作业人员等,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加强上述单位和个人在实际作业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解和执行,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这一规章制度还特别适应于希望增强企业安全管理文化、防范事故风险的各类建筑企业及其关联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