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设备作业安全制度》讲解了为强化进入设备作业的安全管理,以防缺氧、窒息和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所制定的制度。该制度涵盖生产区域内的各类作业空间及要求所有安全措施就绪才能作业,并强调必须配备专门监护人员且注明作业时间以确保操作合规。文中详细列明监护人职责如对作业环境熟悉程度及处理异常情况能力的要求、对两个不同单位之间进行作业时需分别指定监护人的安排、以及在作业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有权力阻止工作开始。针对进入设备作业人员的职责,《制度》强调只有在劳动保护装备符合标准且在监护人在场的前提下可开展作业,有权拒绝不符合本制度的安全作业指令或尝试与设备有关的试车等活动,遇特殊工艺需要提前采取预防并由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进入作业。同时,《制度》列出了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对带转动部件设备断电处理,执行动火等作业遵守相关规定,明确应急救援工具与设施设置等内容。
《进入设备作业安全制度》适用于在存在管道、风道、下水道及其他封闭、半封闭的设备环境内工作的产业,比如石油化工行业,矿业开采业等。其主要面向那些需直接面对危险工况的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和负责制定安全管理措施的企业管理人员,也适用于各企业在制定具体的内部管理制度或指导方针时参照执行,确保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得到足够培训,理解各项规章制度,知晓个人安全责任并能在实际作业环境中应用上述知识来保证自身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