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开发处安全职责》讲解了多个方面的安全责任与规定。文件指出,研究和开发新产品要先进行安全评价,提出相应安全措施,并确保新技术的安全可靠性得以审核。它强调负责安排涉及安全技术以及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旨在组织力量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项目试验的不同阶段转化过程中,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所需的安全技术条件,并完善相应的操作规程,提供关于原料、产品及其物化性质与防护方法的信息以保障安全。该文件对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原则作出要求,明确任何新建设、改建或革新改造的工程项目均需配备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及投产的安全设施和有毒有害物质防治设施。除此之外,它还提及了设计项目应当包含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并且依据相关国家规定为不同类别的设备设定详细安全标准,在引进新工艺或新设备时也要审查其安全性,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环节,保障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安检。
《技术开发处安全职责》适用于化工制造、电子电气等多个领域,特别是在有频繁的技术更新和产品开发需求的行业。它为那些涉及复杂生产设备使用,或者具有较高危险性原材料处理的企业提供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指南。例如一些涉及重金属提炼加工的企业以及新兴的材料研发制造机构等都可在其中受益匪浅。这些企业在产品研发之初就可以按照这份文件的内容开展工作,从而有效防止潜在风险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