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讲解了确保监控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措施,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维护一个稳定和高效的工作环境。为加强人员进出的管理控制,此文件规定监控中心实施24小时不间断双人值守,所有进入人员需经严格审批与陪同机制,并且必须登记备案。特别针对外部来访人员设立明确许可规则,非必要情况夜间谢绝外来访客。文件也细化规定录像资料管理规范:提供给相关部门查阅复制录像资料需要完备手续、书面承诺、及多名工作人员见证,同时强调严禁以任何方式向外借或带出这些敏感资料。此外还要求对系统采集的信息等机密内容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讨论范围到监控值班室内,并制止未经授权情况下将信息外传的行为。
《监控中心安全保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进入、使用和维护监控中心资源及其内部信息的相关人员。具体而言包括安保部负责人在内的管理人员;本局内外部因公事务需要访问或调用录像资料的工作人员、维修人员、集成商、以及技防工程公司的技术代表;执行监督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人员。这一文件同样适用于菏泽市邮政局等同类型设有监控设施的企业或机构,在类似场所运营环境下有保护信息隐私和保障设备正常运行的实际需求领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