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制度》讲解了为了加大公司在特殊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力度而特别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避免和减少极端条件下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该制度明确了防洪、防风、防止高处坠落以及防物体打击等方面的详细规定。针对防洪管理,《制度》强调每日通报重要天气信息的重要性,对各类关键设备设施如大车小车行走机构、防雷装置等进行检查与维修的要求,并规定遇洪水或船只受威胁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安全。在防风环节中,《制度》要求加强气象联系,提前部署并落实防风准备,配备及检验防风技术装置,如锚定坑、防爬器等,并保证阵风时的操作规范。关于防高处坠落,则从人员健康筛查、安全防护装备设置,操作方法及作业环境等多个方面强化安全保障措施,严格限制特殊鞋子上岗及恶劣天气高空工作的执行。同时,防物打管理和预防机械伤害也分别制定了捆绑物件的规定、机械使用须持有证件,检修断电警示和制动装置安装等具体举措。
《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制度》适用于港口码头企业或者有类似工作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在存在高频率发生极端气候状况地区运作的公司。涉及岗位包括安全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各生产一线作业部门人员和技术维修部职工等。此制度能够指导上述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如何科学有序应对如暴雨、洪水、强风乃至其他恶劣天气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带来的风险,为企业日常运营和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