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讲解了公司内各职能部门领导的安全管理责任。该文件详细界定了从安全管理处、运输处、人事处至车管技术处处长的具体安全管理义务,确保各负责人明确自身在保障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安全管理处负责贯彻国家安全法规并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统筹管理,包括规划年度安全工作计划、设定并监督考核安全目标,落实安全投资和技术措施、组织或监督安全检查与整改,并参与职业病预防等工作。同时该职位涉及宣传教育及总结经验。运输处需将“安全第一”的方针融入运输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在运输发展的过程中遵循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以促进安全性;其主要任务还有建立应急预案体系,并依据运营状态定期评估分析安全情况。人事处的工作聚焦于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职业危害防控策略,以及通过劳动合同规范劳动行为,并实施系统的岗前教育和培训。车管技术处的管理重点放在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方面,例如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监督客运站进行日常检查并保持合格率,完善车辆档案记录等。
《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适用于各类企业的内部管理,尤其是对于涉及多个职能分区且拥有较复杂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更为实用。此文件指导范围涵盖了生产制造、物流运输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型企业。它为那些希望构建和完善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以及降低安全事故概率的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引框架,旨在促使各级领导者承担起必要的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