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讲解了指挥部为了提升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所制定的一套详尽的培训体系。本制度强调所有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规章制度以及掌握岗位特定的操作技能。新入场员工需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并合格后才能参与施工。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则须按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及持证上岗,且按时复审确保证书有效。制度明确了在采用新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时,需要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教育。此外,规定各种培训需形成完整记录,并分类妥善保管备查。
计划实施方面,《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适用于指挥部下属综合管理部执行上级培训教育管理规定,根据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开展工作;生产安全部协同完成相关任务。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工作要求向指挥部申报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严格执行。同时,该制度具体阐述了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涵盖了国家政策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广泛内容,并设定了三个必备条件方可正式上岗:完成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和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为持续巩固员工的安全理念,制度还包括定期性的全面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如安全知识竞赛、案例分析讲座等加强全员对安全隐患的认识和技术应对水平。
《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指挥部内部,旨在规范全体员工(包括临时工人)的职业健康和安全行为。这不仅面向新入场、转岗或返回工作岗位的人员,还包括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它特别针对从事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等高风险工作的职工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如持有有效证件方能上岗作业。这套制度覆盖指挥部各部门及其外协单位,在实际工程项目建设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管理层到基层工作人员都要接受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以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同时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