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培训制度》讲解了为提升矿山全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安全生产领导能力而设定的一系列培训安排及要求。该制度明确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的培训形式,并规定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地点定在大培训教室并具体规划时间安排。制度划分出四个授课组别及其相应负责人,即安全管理组负责人为分管安全的副矿长、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总工程师负责、机电运输组负责人是机电工程师、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则有分管经营的会计来负责,强调授课内容要贴合实际、综合全面。同时,为确保培训效果,明确了严格的纪律要求与考核措施,无特殊情况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全程参与,不得迟到早退且需认真听讲做好记录;设置经济处罚和补考机制应对考试不及格情形,年度考核不合格甚至将给予更严厉的降职或免职惩罚。对于需要外出学习或者参加外部培训机构的情况则须经过特定批准流程,学成归来还需要举办讲座等向单位同事传达分享新学到的知识内容,而派外培训若考试成绩未达合格,一切学习成本均需自行承担,并及时提交学习成绩等资料存档。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适用于各类存在安全管理培训需求的企业尤其是矿业相关产业。从管理层着手加强安全管理意识与技能培养有助于企业整体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文化氛围,不仅限于煤炭行业,其他涉及到高危作业环境以及人员安全管控严格的大中小型企业也能够根据此制度框架构建自身的管理人员培训体系。该制度特别适合需要持续优化升级管理队伍能力素养的企业机构参考借鉴,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人员能积极主动地投入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学习中,在各自岗位上发挥更重要的安全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