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行政报表编制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了促进公司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尤其是加强对于行政费用的统计工作而制定的文件内容。该办法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集团行政报表编制管理工作,并列举了多种行政报表类型、相应的提交时间以及负责接收的相关人员信息。例如临时性报表包含工伤(意外)事故报告书、交通事故报告书等应即时上报;定期报送的如每月5日报送通讯录,每月10日报送车辆费用月报表与宿舍状况表。在报送方式上要求各子公司在指定时间内以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到集团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行政主任,并通过E-mail抄送给相关人员。集团内部的行政主任需要汇总后按规定日期上报至香港总部进行审核。对于这些报表,《办法》还详细阐述了关于保证数据连续性准确性、安排专人负责、特殊月份数据一致性处理方法等内容,并且根据不同的物业统计表格给出了具体的填报标准和说明。同时,《办法》对各项费用的分摊规则进行了界定并规范了保存行政报表的方式为书面或电子两种并且规定保存期限为二年。
《公司行政报表编制管理办法》适用于整个集团体系内的各个子公司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在企业运营过程中承担行政工作的部门均需依据此办法完成行政报表的编制工作。它涵盖了具有不同需求的不同规模分公司,从大型综合性分支到特定小型独立运作实体皆要遵守。所有涉及编制行政费用汇总表、事故报告表、通讯录以及其他各类涉及行政方面重要统计资料的企业单位都将受益于此办法提供的指导,以此确保行政管理工作中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工作的高效准确运行,保障数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为高层决策者提供有效的依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