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讲解了为适应企业转换机制和发展需求所建立的系统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中提到针对集团内部多种经营企业在安全方面的要求,并强调所有新获或既有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申请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它明确了在申办过程里需要经历的一系列严格的安全检查审核流程,指出已获得地方政府颁发相同资质证书者可免于再次办理。该文件进一步规定每年复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详述了在变更经营范围时所需采取的安全步骤,旨在确保企业经营活动始终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及集团相关政策。为了落实责任,《规定》明确界定了不同层面人员的责任,从管理层到普通员工均需承担相应安全管理责任。它还强调企业法人应被视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负责人,同时要求建立并实施完善的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来保障劳动环境达标和劳动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此外,该规定重申了职业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特种作业资格审查的严格性。最后部分阐述了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处理程序,即依据“三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事故以加强警示效果,并向上级部门逐层报告事故详情以便进行后续分析处理。
《多种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各类多种经营企业,特别是与主体产业有附属或相关联关系、纳入集团直属企业管理体系之内的经营实体。无论这些单位是在集团内部自设或是由地方联合持股但由地方主责生产运作,皆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内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标准。此《规定》为涉及制造业、服务业及其他相关业务领域的集团内部多种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具体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