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调查分析制度》讲解了建立和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加强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来预防并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该制度明确定义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概念,将其细分为由于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所导致的问题;并将隐患等级划为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两种类型,后者更细分三个级别且危害程度更大、更复杂。本制度明确要求公司主要负责人须对自身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承担全权责任,允许任何人发现隐患问题有权举报或向相关部门反映,并确定了公司经营性营运客车作为关键排查对象。在执行上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与具体责任划分原则,采用多样化检查模式(如综合检查、专业检查等)实施隐患排查;规定每月由安全管理人员执行排查任务并记录于档,依照隐患等级登记建卡以便监控治理;重视对隐患进行系统性的调查和统计工作以寻求合理整改措施;定期总结全年内的隐患处理成果编制统计报告;针对潜在的自然灾害导致隐患也预先做好防范预案并向车辆营运商通报风险警示。
《安全生产隐患调查分析制度》适用于涉及经营性客运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领域。此规定特别关注于此类企业的营运客车环节存在的各种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指导它们建立起有效的自我排查和防控机制,从而确保运营活动中的每一位驾驶员以及乘客均能在更为安全可靠的服务环境中出行。无论大小企业都应遵循该指南以规范自身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具体实践,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的同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