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确保厂房设施满足生产及GMP要求的相关措施,规范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流程。文件定义厂房设施范围广泛,包括建筑与各种配套功能设施,并具体阐述设计和布局应遵循的原则和技术法规,特别是生产区布局需考虑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同时合理规划储存空间与辅助用室的位置,保障人员和物料流动通道顺畅。对于厂房设施使用、维护以及故障后的维修工作,《制度》指明合格验收之后方可启用设施并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日常保养;规定设备科每半年进行地下管道排污养护和每年度的全面建筑维护,对报修与记录存档作出明确说明,且针对厂房设施的改造扩建等大型项目强调审核流程的重要性:从审核、批准到组织实施均有严格管控,并需省药监部门的认可参与。最后,《制度》还指出建立和完善厂房设施定期巡查制度,并制定长期保存的相关记录报表,以此确保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
《厂房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制药行业的各类企业单位,在此类行业中存在复杂的生产车间和洁净环境要求。该制度特别适合于那些涉及药品生产、仓储检验等活动的企业,在企业内,各部门如生产车间、仓储管理部门、设备维护团队均需要遵守本管理制度中的各项规定。这有助于提高整个厂区的安全生产标准,符合国家医药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从而保障制药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