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讲解了确保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不忽视安全的重要性。文档指出,在编制生产计划和总结生产完成情况时,必须同时规划并评价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考量与生产进度保持同步。这不仅有助于企业建立全面的风险防控机制,也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为企业的稳定运行提供保障。另外,文档要求在编制和审查基本建设及工程计划的过程中,也应一并编制和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严格执行国务院对企业安全措施经费的规定,即从固定资产或改造资金中提取10%-15%作为专款专用的安全专项资金,以满足各项安全设施和技术改进的资金需求。此外,该文件明确了财务部门需负责保障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以及清凉饮料的支出,确保这些用于保障职工健康的开支充足合理,以此来维持员工良好的身心状态和高效的生产力,从根本上减少因工伤和其他职业伤害所导致的成本损失。
《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任》适用于各个设有财务部门并且涉及生产运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尤其适用于制造业、矿业、建筑业以及其他任何存在潜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对于正在实施或者计划开展扩建改造工程的企业来说更为关键。本文件旨在强化这类机构内部财务人员对于安全职责的认知,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来源稳定可靠,确保各项安全技术和防护措施得以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