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严格遵循既定计划,涵盖品种、数量和产地要求,保障所购物品的安全质量。该制度规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资质证明如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并确保不从缺乏相应许可证的供应商处进货。文件提到负责督促供货商随货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安全标签,强调不能采购被国家明确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同时阐述为措施计划所需物资编制供应计划并保证按需供给,还强调解决日常生产中与安全有关问题所需物资的任务。此外,该责任制涉及购入设备、配件及其原材料的质量管控责任,这些都必须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采购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各类涉及物质采购且有安全生产考量的企业和机构。具体而言,它为工业制造企业的采购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引;对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涉及高安全风险的材料采购有直接指导作用;有助于提升物流配送公司以及涉及大量机械设备购置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同时适用于注重安全质量管理的生产制造企业等众多行业的采购环节,旨在确保采购工作在符合法规和安全标准下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