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在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方面部门负责人需扮演的核心角色和承担的具体责任。该文件描述了部门负责人应当如何将安全生产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的议事日程,通过遵循“五同时”原则处理好安全与生产之间的关系,并强调了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个环节都要考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同时,文中指出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定与执行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规范、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计划,保障安全标准得到全面实施。此外,《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说明部门负责人应组织新员工以及在职职工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考核,提升全体成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要经常性地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保持各类设备设施的良好状态,并确保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使用规定。最后,本制度要求如遇到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并且保持现场完整性。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制造业、建筑施工行业以及其他任何存在潜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企业内部管理部门。尤其针对拥有较多机械设备操作环节或存在高危作业情况下的企事业单位中的部门领导层来说更为重要。无论是大型国企还是民营企业,只要涉及到一线生产和施工现场管理,这份文档所提供的指导原则都适用。它为不同行业的部门管理者明确了自己在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工作环境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各层次员工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提高整个团队的安全防护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