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讲解了各部门在企业内部推行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时的职责分配。安环部负责公司日常废物防治工作的主导,包括体系建立、监测监督及应急处理等工作。此文档规定生产部要把废物防治整合进生产工艺过程之中,在调度生产时考虑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一致安排,并在生产和环保间出现冲突时以法律为准绳保障环境不受侵害。化验室依据标准规范进行环境监测以及安全卫生方面的分析工作,为决策提供科学支持的同时确保化学药品余样不会对环境带来风险。计财部则在规划和资金管理上发挥作用,与安环部合作,共同编制防治计划和审查补助基金的合理性并落实专款专用政策,同时参与到意外污染事故处理中的赔偿支付环节。供销部要保障好环境保护所需设备和材料供应顺畅,加强危险品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固体废物依法处置的任务执行。
《部门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适用于具有多部门协调机制以确保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和管控的企业单位或集团,特别适用于存在复杂生产流程且可能伴随污染物产生、需要精细化管理体系的重工业企业或化工行业。它指导着企业内的安环部、生产部、化验室、计财部、供销部等部门各司其职,有效构建起完善的废物防治责任框架,促进整个企业在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下健康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并降低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这一文档同样可作为培训资料使用,帮助企业员工了解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并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