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讲解了为保证从原料到成品全程标识清晰具备可追溯性的基础上制定与实施回收程序,确保不安全产品得到及时召回的内容。该制度描述了不合格产品的分类标准及各相关部门对于不合格品召回过程中的明确职责,并列举出不合格品因四种不同情况导致的需要被召回的情形。这几种情况分别是由于设计缺陷遭遇客户投诉、产品质量不过关引起投诉、遇到国际贸易技术障碍被迫退货和未符合国外输入国相关标准或要求而退货。此外,《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还涵盖了当上述情况发生时所应采取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立刻暂停生产和发运同类产品、将已经出口和运输途中的产品追回处理。最后详细阐述对于召回后的产品,依据引发召回的不同原因,执行相应处理策略如内部销毁、变更用途、内销处理等以及涉及到通知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监督、多部门协作进行问题根源查找并采取改进方案。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适用于各个生产制造型企业,尤其是在食品、医疗设备、电子消费品等对消费者健康与安全影响重大的行业领域,以及面向海外市场的企业。对于前者,制度能确保企业从各个环节把控产品质量以保障民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性;而对于后者,则帮助应对国际贸易中的严格技术和质量监管规定,有效降低因各国质检法规差异造成的贸易风险。此文件为企业构建完善的管理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持,有助于提高企业在市场上竞争地位并建立良好品牌信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