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管理办法》讲解了发电总厂(简称总厂)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管理的具体办法。本办法描述了编制原则、范围和要求,从引用的标准与政策文件到具体管理职能的分工进行了明确说明,强调生产技术部审核并归口管理技术措施,而安全监察部审核并归口管理安全组织措施,并且规定在不同场景下的编制要求,包括大坝机电设备、压力钢管及尾水门机的大修或事故性抢修、主机及主变的大修等作业。文中阐述了编写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涵盖工作主要内容及概况,责任人及其责任说明,检修施工中的必要安全规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的临时或特殊紧急应急措施。其他要求如编制时间安排与分发规则被细致列明。同时文件对审批流程做了详细描述,指出由相关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签字审查后的上报与批准制度。并且,对于流域检修安装分公司负责的项目也有相应的要求和送交备案规定,此外安全检查与考核也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办法之中。
《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管理办法》适用于涉及发电总厂设备检修改造的各类工作场景。特别是需要处理诸如大坝机电设备和溢流门检修,主机和主变等关键设备的重大维修及改造,以及涉及6kV及以上高压环境下的电气一次配电设备维护。对于高风险操作区域,例如易引发触电、高空坠落或其他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区域,本办法为确保员工健康和生产过程的安全提供了重要指南。此文件还适用于从事此类工作的各级部门和人员,不仅包含内部检修班组和技术部门,还有外来协作单位和个人,是保证电厂内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