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则》讲解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具体实施要求等核心内容,强调行政执法必须严格依法行政并建立规范高效的执法机制。文件首先提出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一个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保证法律、法规和规章得以正确执行。其明确了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公开和职权与职责相一致五项基本原则,并阐述了每一原则的具体内涵,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此外,还详细说明了基本要求,包括构建监督和管理机制,把转变政府职能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起来等内容,以此推动法治政府的建立。在执法主体方面指出,荣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法定的执法主体且按职权类别设置了多个岗位;责任承担部分指出,执法过程中承办人、审核人和批准人根据情节将承担责任。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则》适用于各级地方政府及其下设的安全监管部门或相关机构,在这些地方机构中工作或参与决策制定的人都应当参考本文,有助于保障自身执法行为合法性的同时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从事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的企业或单位也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帮助理解监管部门的执法依据及标准,以便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符合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