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讲解了安全事故的信息报告与事故处理的制度和流程。文件详细介绍了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及分级依据,参照国务院第493号令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相关规定,按照受伤轻重程度、事故规模进行细致划分。轻伤是指对劳动者身体造成轻微且临时的影响,一般指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足重伤标准的情况;重伤则是严重损害肢体或器官,造成持久性障碍。事故分类上按伤亡人数、重伤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文件还列出了常见的建筑业伤亡事故原因: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
在报告原则方面,该制度强调报告需即时准确,任何情况下不得拖延或瞒报。明确事故发生时一线人员须立即通知单位安全负责人,并由后者在一个小时内逐级报告地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如出现紧急情形,一线员工可以直接向政府报告事故,并且在必要时需要连续补充更新信息。
进一步阐述了上报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单位概况、事发时间地点及现状描述、已知伤亡人数估算和经济损失评估、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等信息,并确保现场的保护,以及为抢救生命或其他正当原因需移动物体前应做好标记记录。
针对调查,说明特别重大事故将由国家级部门牵头成立独立调查组进行深入查证;对于重大及以上等级的事后调查,地方政府将负责组织相应的调查队伍。并且调查组成员要求具有专业知识且不存在利益冲突,并履行一系列重要职责如查明事件过程、分析成因与责任界定、提出改进意见等。
《安全生产信息及安全生产事故上报制度》适用于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种企业,特别是那些高风险行业,例如建筑施工行业、机械制造和化学工业等领域。这些行业的特点是潜在安全隐患大、风险源多,极易发生各类事故。此文档旨在提供统一指导规范来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在遵守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基础上有效防范与及时响应突发安全事故。其内容覆盖从日常管理到紧急情况处置的全环节,帮助不同层面的企业更好地理解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