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讲解了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范畴。该文件阐述了管理人员需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相关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并深入参与到企业内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之中。文件指出管理人员有责任汇总和审查各类安全生产措施计划,监督其执行进度与效果;组织制定以及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这些制度是否被正确遵循。同时提及管理者需要积极落实并参与公司内的大规模安全检查任务,深入现场提供生产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在遇到紧急安全情况时可行使停工指令的权利并向高层汇报寻求解决方案。此外,管理人员应负责总结与分享本单位内外有关安全工作的良好经验和做法,助力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活动的展开,还参与建设项目的各阶段审核过程,从设计到验收运行均严格把关安全要求。而且对于发生伤亡事故之后的情况处理也被纳入了工作范畴,这不仅包括统计分析与及时上报,还有针对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追踪改进结果。文件还规定其负责与相关部门合作,研究出预防职业危害的有效措施,确定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福利发放标准。
《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职责》适用于各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部门或是相关职能科室。此份职责说明特别为肩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专业人员所准备,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士都能够在其中明确自身任务与目标,确保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履行对企业和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它帮助确立一套标准化的操作流程和行为准则,以保障从业人员能够在一个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中作业,同时也让管理者能按照规定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稳定运营提供坚实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