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讲解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旨在加强此类高风险设备的管理。该条例明确指出特种设备涵盖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型装置,并对它们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改造提出了严格要求。条例规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需遵循国务院制定的技术规范确保产品安全性与高效节能性,且不得生产和制造国家已明确淘汰或不符合安全性能标准和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为保障压力容器等特定设备设计的专业性,条例设立专门许可程序要求相关设计单位须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开展业务;还提到重要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需由权威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估审核才能付诸生产。此外,《条例》确立了对型式试验、能效测试的制度化需求以确保新型或特殊用途产品的安全性并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同时规定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改造、安装修理工作的公司也应当经过严格审查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证书。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立了完善的报告举报体系支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监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涉及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使用、检验和检测特种设备的企业和个人,以及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具体来说,条例特别适用于如工厂中的锅炉和压力容器、商业建筑物里的电梯、游乐园中的客运索道与游乐设施等场所。同时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中常见的起重机械及其辅助设备。对于场内(如工业园区)或厂区内用于短途运输作业的专用机动车辆也有相应的监管条款。它不仅明确了上述各单位和个人应遵循的安全规范和技术准则,还指导地方政府部门在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过程中履行自身的职能,保证特种设备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灾害和事故,保护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