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8.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5年发生在临泉县邢塘街道办事处金三角加油站的火灾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事故发生在2015年8月20日21时26分左右,安全生产负责人牛恒俊与油罐车驾驶员闫良进行卸油作业时,由于违规操作导致油气混合物闪燃并造成两人受伤。事故发生后消防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处置,迅速扑灭明火。调查组查明该事故直接原因是牛恒俊不当开启油面观察口引起闪燃,间接原因在于企业缺乏严格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与监督执行,最终将此事故定性为责任事故,并依据相关法律提出对有关人员及其责任单位给予相应处罚的意见,包括罚款等措施,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企业自身主体责任意识,防范类似事件发生。还从企业和监管两方面就如何强化安全防范提出改进建议,例如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定期演练培训等。
《临泉县“8.20”火灾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经营领域的从业人员及企业管理层。特别是像加油站这样存储和销售易燃物品的企业,其管理人员以及涉及具体操作的工作人员应当深刻吸取此次事件中的教训;也适用于县级及乡镇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或组织、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人员学习参考。此外,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其他潜在危险因素较多的工作环境中同样具备重要指导价值,有助于促进相关人员提高消防安全认知和风险防控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