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辐射事故发生后,为了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辐射环境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预案阐述了建立和完善辐射安全防控体系以增强应急反应速度与处置能力,并详细描述了在不同辐射事件情境下的具体响应流程、组织框架及其各机构之间的责任分配机制。该预案涵盖了多个方面如核技术利用中的意外事故处理原则,明确了从丢失放射源至自然因素或人为操作失策引发事故等各种类型的辐射紧急情况的应对之策,并根据事故性质、范围及危害严重性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确保对于不同程度的问题均有对应的预案来指导应对。此外,《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还特别提出了“以人为本、预防为主”这一基本原则,以及在处理突发事件时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类管理并重的方法,在日常准备与实战救援之间形成良好联动,以便迅速、高效地对可能或者已经造成的广泛性辐射污染作出响应。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辐射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涉及使用放射性材料、射线装置等相关单位和个人,涵盖核技术应用企业、医院放射科等医疗机构、从事金属加工及其他潜在涉辐作业的企业、学校和科研实验室中进行同位素研究的地方。同时适用于省内监管放射性矿石开发活动的政府部门,包括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泄漏或其他问题的环节。预案为这些区域内的相关人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方针和技术支持,用以提升预防风险、及时预警和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性辐射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