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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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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月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pdf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3 年 12 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统计分析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录一、总说明.1二、报表目录.6三、调查表式.7(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表.7(二)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含急性工业中毒)人员调查表.8(三)生产安全事故按行业统计表.9(四)生产安全事故按地区统计表.10四、主要指标解释.11五、附录.15(一)相对统计指标计算.15(二)管理分类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2019 年修订)对照表.16(三)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19(四)登记注册统计类别与代码.21(五)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21(六)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211一、总 说 明(一)调查目的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统计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掌握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撑和科学的决策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调查对象和统计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关行业领域事故统计调查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三)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以及涉及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下同)、受伤人数(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人数,下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具体情况等。(四)调查方法采用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等。(五)调查频率分为年报、月报和即时报送。(六)组织实施本制度由应急管理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由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以上”包含本级,不含应急管理部,下同)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以下简称“直报系统”)负责数据的录入、审核和上报。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可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其他有关部门通过“直报系统”填报共享相关行业领域的事故信息。(七)事故发生单位分类规定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登记注册情况,分为“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和“其他事故”两类进行统计。1.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事故,纳入“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统计。2.从事运输、捕捞等生产经营活动,不需办理营业执照的,以行业准入许可为准,按照“依法登记注册单位事故”进行统计。3.不属于以上情形的事故,纳入“其他事故”统计。(八)事故统计一般规则1.与生产经营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活动中发生的事故纳入统计。2.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不论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负有责任,均纳入统计。23.由建筑施工单位(包括不具有施工资质、营业执照,但属于有组织的经营建设活动)承包的城镇、农村新建、改建、修缮及拆除建筑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纳入统计。以支付劳动报酬(货币或者实物)的形式雇佣人员进行的城镇、农村新建、改建、修缮及拆除建筑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纳入统计。4.各类景区、商场、宾馆、歌舞厅、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因自身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健全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纳入统计。5.生产经营单位存放在地面或井下(包括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用于生产经营建设所购买的炸药、雷管等爆炸物品意外爆炸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纳入统计。6.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络约车、旅游客运、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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