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基建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负责基建工作的领导人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包括确保工程设计、施工及投入使用的“三同时”要求严格贯彻落实。文章描述了对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建设进行管理,以保障国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在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同步推进。对于基建过程中的安全资金筹划,该制度规定要落实安全资金计划项目,并审定建设项目的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执行。文章指出了必须组织对施工企业资质审核工作,强调在合同中应明确定义安全责任并检查具体执行情况,保证特种设备与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规范操作流程。文中提到了需要推动先进的施工方法和技术的应用,促进安全技术研究,提高整体基建领域的安全水平。
《分管基建工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建筑、交通、水利等涉及到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行业领导层。这份文件主要面向分管基础设施项目的负责人,指导他们在工程规划、实施及维护各个阶段中如何有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这些责任涵盖施工前期准备至后期使用维护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设立等多个方面,为相关管理者提供了详尽的行为准则。该制度旨在提升基建工作中管理人员对生产安全意识,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更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