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专题培训》讲解了构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要求及其发展历史,重点围绕国家法规文件的出台及实施,如国家安监总局2007年的第16号规定强调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性。通过介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规划,阐述我国对于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探索实践,提出构建政府引导下企业承担主体作用的安全管理体系。该培训还详细介绍了企业需自查隐患、治理隐患,并进行信息上报跟踪的过程,同时要求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确保监管力度与效果。
《危险源辨识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专题培训》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这些人员是推动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人物。通过对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使他们能掌握最新政策和标准,在生产活动中有效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而提高对风险管控重要性的认识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