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附件的定义及其管理要求》讲解了早期对安全附件的概念认知到当前规范的发展过程,并阐述了不同发展阶段中的管理规定。20世纪80年代以前,锅炉和压力容器相关法规曾将诸如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排污装置等部件统一称为“主要附件和仪表”或直接称“安全附件”。1965年劳动部与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分别发布的蒸汽锅炉及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对这些附件做了明确的分类和说明。随着时代发展,最新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逐渐将仪表从广义的安全附件中独立出来。当前对于锅炉,按照TSG 112020规程,把附件细分为专用安全附件和仪表两类;对于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明确了四类特定的安全附件和连接其上的仪表;而《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规则》也针对工业管道列出了类似的规定。2014年起实施的新版目录则严格界定了安全附件的范围,将其定位为一个独立种类纳入特种设备监管体系,涵盖了仅四个具体品种: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和气瓶阀门。同时,《安全附件的定义及其管理要求》指出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一系列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安全附件在整个生产和流通环节,如设计、制造到后期使用、维护都需严格遵循相应标准,并受国家全面的安全监督。
《安全附件的定义及其管理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行业相关人员和组织。包括从事涉及特种设备,特别是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阀以及气瓶阀门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验、检测等工作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从业者。它还适合政府负责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相关工作人员参考学习,以便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保障公众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