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标准化建设通知104号文》讲解了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进展与成果,并详细阐述了进一步推进此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实施方法。文件中提到石油天然气单位已经普遍实施HSE管理体系,该体系的不断改进为安全生产提供了重要保障。文中指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规范工作和全面推广的指导下健全和完善三项主要体系:即评审标准体系、组织体系以及激励约束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的矿业开采系统、油气回采企业等明确了分级标准,规定了国家级和省级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内的任务分工。它还提出了标准化建设的具体时间表,如要求大中型矿和高级别尾矿设施须于2011年前后至少实现三级水平的标准化等;并且制定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此外也规定了标准化评审程序包括自评在内的几个必要步骤,同时要求未能达标的企业将被依法处理或关闭。
《总局标准化建设通知104号文》适用于中国境内所有参与非煤矿山作业的法人实体或单位,包括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经营者、海油开发公司及相关分支机构,还包括各省区直辖市安全监管部门及其下属办事机构。其适用领域涉及陆地与海上所有规模的矿山生产经营活动,无论是大型露天开采场还是地下矿山项目都在监管之列,对于小型露天采石场地也有相应的管理措施。文件特别关注到了这些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通过制定严格的工作指导原则和评估办法促使企业积极采纳更高的安全规范来确保员工的人身健康与生产环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