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办理流程》讲解了我国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流程。该文件详细描述了从初步设计阶段到正式投产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各个审批环节及相关要求。在初步设计前的准备工作中规定建设单位需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提供包括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论证报告等资料。在完成初步设计后、详细设计前,则强调要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并提交相应材料如资质证明和设计专篇。对于试生产(使用)阶段的规定中指出应完成生产准备及单机试车等工作,还提到应依据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与对策、制定合理方案,并关注化工装置安全状况。最后在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前夕明确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供详尽的文件资料支持验收结论,这涵盖了建设项目的设施建设情况报告到人力资源配置等多方面信息,旨在全面保障项目建设过程以及后续运作中的安全保障。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办理流程》适用于涉及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的化工企业及其他从事此类建设项目的有关行业。该指南特别针对于确保化学工业项目在建设期间遵守严格的安全法规,从设计初期即融入安全管理,直至最终交付运营都能实现安全生产。文档指导对象包括负责建设和运营危险化学品项目的投资商、工程设计师、施工单位及其管理者还有各级政府的安全监管部门等,在具体执行时可以帮助这些人员了解如何按正确的法定程序提交所需文档,以及理解怎样通过各个关键步骤来保障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全周期内的风险可控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