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陶瓷隐患排查治理2017.04.27》讲解了建筑陶瓷生产企业在职业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的职责要求、职业病隐患分类与分级、工作程序和文件管理及持续改进。该指南通过系统的规定,确保建筑陶瓷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职业病隐患。它明确了企业从最高层领导到一线工人都要承担防控责任,并强调企业主要领导全面负责治理隐患,需保障资金投入、掌握隐患处理状况等。分管负责人应监督制度执行,组织研究隐患排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汇报。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则负责具体的隐患排查工作、检查工作场所、及时发现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此外,该标准还提到了对作业场所以及企业内各部门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排查隐患,企业需根据自身特点制定计划,定期修订和完善检查内容,使用日常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方式来系统地识别隐患。企业如果存在外包业务时,还要明确各自的职业病防控管理职责,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隐患治理结果。在发现重大职业病隐患时,应书面报告给相关部门并由主要领导人制定治理方案,在隐患整改期间还需要有配套的预防性措施。
《建筑陶瓷隐患排查治理2017.04.27》适用于山东省内的建筑陶瓷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病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对于这类企业,无论是房屋、道路还是园林建筑等方面所用到的陶瓷制品生产都包括其中。其他非本省或不同类型的陶瓷生产企业也可以参照该实施指南进行自我管理和提升。其核心目的在于指导各企业通过落实具体的防控责任体系,采用合适的管理机制,规范隐患排查的内容和流程,加强文件管理和不断推进自我革新以减少或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