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2024》讲解了为确保汛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作出的具体规定,详细阐述了转移准备、预警响应和转移实施等方面的措施。《条例》描述了在每年汛期来临前应如何进行灾害隐患排查并建立受威胁区域清单,并明确了对这些区域居民的管理以及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人群的重点关怀机制。同时强调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要指导乡镇和社区编制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并保障至少开展一次综合演练与培训活动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技能。《条例》说明了进入汛期后需要启动的防灾避险人员准备工作流程,例如预报预警、协调联动等工作;指出主汛期内防汛指挥机构的工作重点转向更加严格高效的监测防范和服务保障,如信息共享及应急管理等措施的强化;并且当极端气候条件造成突发性洪水灾害时也能依照该时期的规制迅速响应。另外,条例规定政府应当提前做好包括集中安置在内的各类避险场所选址规划工作。
《河北省防汛避险人员转移条例2024》适用于河北省级范围内面临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点等地质与水文不稳定地带的所有人群和单位。具体来说,它覆盖那些居住或停留在上述地区可能受到暴雨和河流决堤威胁的人士,以及尾矿库周围潜在受影响地区的居民。还包括了水库周边下游、蓄滞洪区及其行洪通道内的所有公民;对于非常住人口如旅游者或者短期务工人士也同样有效,以保障每一个可能身处危险中的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该法规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如省市县政府部门和他们的分支办事机构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在汛期内组织执行防汛减灾行动和安排民众疏散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