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审计创优创效奖励办法》讲解了为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激活华南公司审计监督激励机制而制定的相关规定。文档明确本办法目的为表彰优秀审计成果,在增收节支、避免经济损失等方面取得成效,以提高审计效能与价值创造能力。其依据是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及六局有关审计管理文件等规范性文件。该文档适用于中建六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内所有涉及审计工作的创优和效益评估工作,旨在鼓励审计人员积极参与和提升业务水平。
文中对创优创效进行细致分类:一方面包括国家和集团层面对先进集体及项目的褒奖、学术研究认可;另一方面是审计工作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贡献的认定,例如在结算、变更等事项上的查漏补缺,以及违规发放各类兑现奖金额度审减或追缴等情形。文档还明确了不同类别的奖励标准,采用一次性与累进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奖励额度,同时设定最高奖励限额不超过100万元。申请审批环节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相应的申报表,并由相关部门审核和领导批准后兑现奖励,其中对于奖励分配也作出相应指导。
《中建审计创优创效奖励办法》适用于中建六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系统内的所有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岗位和从业人员。这不仅针对专业的审计部门和人员,还包括参与和支持内部审计创优创效相关活动的企业员工,特别是在具体审计项目执行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或产生显著影响的人群。该制度有助于增强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