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分包签证流程》讲解了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中对分包签证的具体管理办法,详细描述在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由于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证并调整费用的流程。文中指出,当乙方需要签证时需依据甲方的责任部门发放且盖章确认的工作任务单来进行操作。对于紧急工作事项,甲方可以口头指示,乙方则须在施工完成后7日内获取正式的任务单。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务单所含内容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知会甲方并由三方对完成的工程量等细节做现场确认并以照片形式记录,所有资料形成确认单并由相应负责人签署、项目部盖章后生效。同时,乙方应于当月20日之前把所有包含原件任务单等在内的签证结算文件交与甲方商务部分。对于不超过一万元金额和超过一万元的签证,文件处理有着不同审批权限规定,分别由项目层级和公司结算程序审核决定,最终确定有效签证纳入总价。
《附件4:分包签证流程》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相关参与方特别是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业务协作。这为工程实施中的分包签证管理工作提供了标准化和规范化流程指引,不仅保障双方权益,确保费用核算准确透明,在发生争议时也有据可依。其涵盖了从收到工作任务单开始到提交及审批签证结算文件的一系列规范步骤以及不同类型签证额度的不同审核级别,尤其针对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给出解决方案。这一文件特别适用于那些希望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并建立严格签证管理体系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