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讲解了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一家未明示的资产评估机构之间达成的一系列评估服务合作条款和条件,涵盖了多个核心方面内容。该文件详细定义了评估目的、范围及涉及保密情况的具体内容,并明确了所涉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与评估报告的份数提交时间要求。它对评估报告使用规则进行了严格规范,规定了资产评估报告仅供特定的委托方或法律、法规许可的人员和部门使用,明确指出了评估结论的使用时效期限及保密责任。
在权利和义务部分,合同明确了委托人和评估机构的权利与职责分配情况,如委托人需提供的必要资料及协调事项等。并且规定委托人有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完整性与合法性,以及提前终止业务时付款责任的义务;而资产评估机构必须遵守相应法规、准则完成价值估算,有权拒绝虚假请求、干预情形或信息缺失时履行合同,单方面解除合约情况下收取服务费的权利也得到保护。
关于服务费用的规定,文档详细列出了收费金额(分为含税与不含税部分)、增值税细节和付费流程方式;当因实际变动造成评估工作增容延时,委托方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额外承担评估费,同时包括评估费及其他差旅支出等一应俱全的说明。此外还提及合同样式、效力持续期间以及变更调整或暂停机制。
《资产评估委托合同》适用于中建科工集团及其下属项目中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等类型的资产估值事务处理,尤其是在涉及到企业内部决策、资产重组并购、融资质押等方面。对于参与国有资产评估的企业单位而言,这一文档提供了合法操作的专业框架和指导,确保资产评估流程能够依法依规地执行,同时也为受委托的独立资产评估机构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边界,以保障相关评估行为的真实性、公平性和合法性,避免出现利益纠纷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