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体协议书》讲解了多个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共同参与PPP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和职责划分。协议书中详细说明了联合体牵头方的角色及其负责的各项任务如申请文件的编制、资料的接收与发送及相关事务的处理;并指出了各成员之间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在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等环节相互协作,确保任务顺利完成。此外,文件明确列明了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公司中的占股比例及变动规则,尤其要求牵头方在项目公司内的持股比率必须高于政府出资代表的规定比率,保证其主导地位。文档对潜在的内部争端处理作出规定,明确采购人在联合体内冲突不承担责任;还规定牵头方签订的一切相关文件及达成的合作意向都将被其他联合体成员认可。最后提到该协议的生效时间、文件副本数量和签署方式。
《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那些计划通过多方合作以提高竞争力共同参与大型或特殊要求PPP项目的单位组合。这包括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企业,金融服务公司及有丰富运营维护经验的企业群体。通过该协议,这些单位能够在明确各自分工的前提下,高效协调,整合优势资源,确保顺利通过资格预审并在后续的公开招标中取得良好表现,同时有效降低合作中可能出现的摩擦,并保障各成员单位及未来项目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