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讲解了在全国“两会”期间,针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检查的相关规定和安排。该通知旨在提高全国“两会”召开之际各相关单位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并落实具体的责任分工与督查计划。文件详细阐述了六个主要领域的专项检查任务:建筑施工领域着重强调安全隐患排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道路交通运输方面要求加强高危车辆管理和关键路段监控;危险化学品领域关注生产全过程安全以及应急预案建设;消防安全聚焦于人员密集区的安全检查和治理活动;特种设备检查则重视机械设备操作稳定性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城镇燃气热力供应领域注重保障基础设施安全并制定合理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适用于所有涉及到上述六大安全领域的机构和企业。这不仅包括住建、公安交巡警、经贸和安监局、消防等政府主管部门,也涵盖建设工程业务主管、寄递物流企业、各类工厂、科研试验单位和学校的实验室管理等部门及组织。此外,公众聚集场所如城市商业综合体以及特种设备运营维护单位、燃气企业等也需严格遵守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在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环境建设工作能够全面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