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气象术语》讲解了关于山西省地方标准的农业气象学专业用语与规范。该文件于2016年发布并实施,由山西省气象局起草并主导,内容涵盖范围和术语定义等。文中规定了一系列服务于气象条件监测与农业指导的相关术语,为保障农业生产、防范灾害性天气影响奠定了科学基础。文档强调了在农业生产过程里,诸如温度、光照及水分这些因素组合成为的环境状况,并将其界定为农业气象条件;农业气象灾害则明确了由特定气象因素引发,对耕地及其设施造成损失的具体表现形式。此外,针对农业生产提供的多种服务手段被统一归为农业气象服务类别之下。对于具体的灾害现象描述中包含有农业气象干旱概念的阐述以及连阴雨(分为麦收期与秋收期两类),还有干热风、低温冷害、高温热害这几种对农作物有直接损害影响的极端情况。
《农业气象术语》适用于山西地区农业领域的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部门主管人员、科研教育机构的专业研究人员和教学工作者、实际操作中的广大农民朋友。本标准能够帮助不同身份人群更精准理解涉及本区域农业气象的专业表述方式,在从事相关工作中确保术语使用一致性和科学合理性,从而提高农业生产和防灾工作的效率。同时也能为其他存在类似气象问题区域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更大范围内农业生产水平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