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罚则》讲解了我国近年来在依法治理生产安全方面的进展,以“高悬法律利剑 护航安全生产”为题,通过数据直观展示了2018年1月至2023年的执法成效,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相关刑事犯罪4641人,提起公诉达到15506人。报告分析指出虽然总体上安全生产形势呈现“三个下降”,但部分地区和行业事故多发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文件深入解析企业及主要负责人、其他安全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强调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性,明确企业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特别规定了非煤矿山行业的专项用途。法规中详细界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的义务,从建立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制定并演练预案等多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并且针对违规行为制定了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措施。同时,具体案例显示应急管理厅行政执法人员查处了齐鲁分公司胜利炼油厂以及外包施工单位山东齐商建设有限公司等多项违法行为,体现了对企业内外各类违法现象的监管和惩戒。
《安全生产法罚则》适用于全国各地各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内部人员如主要负责人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涵盖了所有存在潜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实体,既包括制造业、建筑业这类典型高危行业,也适用于商贸服务业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组织。该法规旨在约束生产经营活动涉及的所有环节参与者确保其遵循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承担起相应的安全保障工作;并且提醒任何从事生产运营或者安全管理职能的个人必须熟知自身法定职责,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防范可能存在的安全事故,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