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化化工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讲解了2008年发生在该公司的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发生于2008年8月2日上午,导致在甲醇储罐区作业的施工人员3人死亡、2人受伤及六个储罐被摧毁的结果。事故导火索是因贵州兴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一家资质已过期的湖北宜都市施工单位进行储罐二氧化碳管道的安装,该施工单位违规操作打开了精甲醇c储罐顶部备用短接,并连接配管至罐外下部,空气由此进入罐内与甲醇蒸汽形成易燃混合气体;而罐旁边又正在进行着电焊这类无审批动火作业最终引发了爆炸性混合气燃烧,使爆炸由单个罐体内逐步波及到其余五个储罐,从而造成连带性的剧烈破坏。此外还提到了本次事故发生时间敏感,在奥运前夕对社会造成的极大负面影响。文件中深刻分析了这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所导致的责任事故背后的多重原因:一方面施工单位欠缺专业素养,严重违背规章制度执行任务,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乏力致使现场秩序杂乱不堪,另一方面暴露出地方政府安全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监督力度和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全面改进意见如严格监管施工作业资质、加强危险作业环节票证制度以及强化培训等防范性建议。
《贵州兴化化工公司较大爆炸事故》适用于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领域特别是涉及化工生产的相关企业和施工单位参考,也适用于政府层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案例研究。这些主体可借鉴这份文件了解并吸取此次事件中的惨痛教训,在类似场景中更加注重对施工方资质审查、严格控制作业安全标准、重视对外来工作人员和本企业内部职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避免此类责任悲剧的再次上演。对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而言,则有助于指导提升区域内危险品行业的管理水平,明确应如何加强对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支持,以杜绝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